跳到正文
深圳桑拿论坛-按区域找讨论,交流项目体验、收费变化与消费中的问题关于本站
首页/消费事项词条/文章正文
消费事项词条

洗浴预付卡书面合同该写清什么:按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做四栏核对

内容摘要

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,洗浴预付卡书面合同应约定服务具体内容、价款或费用、预付款退还方式、违约责任四类事项。本文给出逐条对照记录方法,并说明条例只列应约定事项,不规定具体写法或金额。

主题配图|洗浴盥洗空间
主题配图|洗浴盥洗空间
查看本文目录

先看合同有没有这四类约定,而不是先看优惠

本文示例情境:一位读者准备办一张洗浴预付卡,拿到一份两页纸的书面合同,想先判断这份合同是否把关键事项写全,再决定是否签字。

按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,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,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,约定四类事项:服务的具体内容、价款或者费用、预付款退还方式、违约责任。

核对顺序建议按这四类走,每类在核对单上留一栏,记三样东西:合同原文怎么写、对应哪一页哪一条、还有哪点没写清需要当面问。四栏都填完,再回头看优惠、赠送之类的内容。条例只规定应约定哪些事项,不规定条款的具体写法、金额或比例,所以合同写了什么要以合同原文为准。

服务内容一栏:写的是项目名称,还是可执行的范围

第一栏核对“服务的具体内容”。判断标准不是有没有出现项目名称,而是这个名称能不能对应到可执行的范围。

可记录的观察点(本文建议):

- 项目名称后面有没有说明包含哪些环节、单次时长或次数;

- 卡内额度是按次计、按时段计,还是按金额扣减;

- 使用范围是否写明适用哪些服务、是否限定时段或场所区域;

- 有没有“以店内公示为准”这类把内容指向合同外文件的表述,若有,记下该公示在哪里能看到。

这一栏和第价款栏要分开记。服务内容写“洗浴套餐”,价款写“若干元”,两者各自是否清楚,要分别判断,不能因为价格写明了就认为内容也写明了。

条例第十条要求经营者以显著方式标明服务项目、内容、价格和计价方法,可作为对照合同服务内容与场所明示信息是否一致的参照,但合同核对仍以合同文本为主。

价款与费用一栏:分清卡内金额和另收项目

第二栏核对“价款或者费用”。这里容易混的是:合同上的一个总金额,未必等于全部应付。

建议在核对单上分两行记录:

1. 预付金额:合同写的预付款数额、对应多少次或多少额度;

2. 另收费用:合同是否列明需要另行支付的费用项目,例如押金、用品费等。

押金可参照第二十条单独看:收取押金的,应事先约定退还押金的方式、程序和时限。押金与预付款性质不同,记录时不要合并成一个数字。

还要看合同有没有写“不得任意加价”的对应表述。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按约定提供服务,不得降低质量、不得任意加价。合同里若对价格调整只字未提,就在核对单“尚需询问”一栏记下:服务期内价格是否可能变动、变动时如何告知。

退款方式一栏:退的是余额还是按次折算

第三栏核对“预付款退还方式”。这是四栏中最容易写得笼统的一栏,记录时要追到可操作的层面。

可逐项记录(本文建议):

- 什么情形下可以退:消费者主动不再使用、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、经营者停业或迁移场所等,合同分别怎么写;

- 退多少:是退未消费余额,还是按已使用次数折算,折算规则有没有写;

- 怎么退:申请方式、需要提交什么凭证、办理时限;

- 有没有设置条件,例如要求原卡完好、要求特定时间窗口。

第二十二条明确,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,应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;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迁移服务场所的,应提前告知并履行第二十一条公告义务,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。合同退款条款可以对照这些规定看是否写到了对应情形。

条例没有规定退款的具体比例或时限,合同没写清的部分,只能记为待询问事项,不能自行推定。

违约责任一栏:看双方责任是否对等

第四栏核对“违约责任”。重点不是有没有“违约”两个字,而是责任是否只压在消费者一侧。

记录时把违约责任拆成两边:

- 消费者一侧:合同对消费者中途停用、逾期未使用等情形约定了什么后果;

- 经营者一侧:合同对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、降低质量、停业等情形约定了什么责任。

如果合同只写消费者违约怎么办,对经营者一侧没有对应约定,就在核对单上标出这一处不对称。第十七条可作为参照: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,或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、解除合同等权利。

这一栏只做记录和对照,不在现场对条款效力下结论;是否属于不合理格式条款,需要结合具体文本另行判断。

把四栏合成一张核对单,并标出资料边界

四栏记完后,建议在核对单末尾加一行总结:哪几栏合同原文清楚、哪几栏只有笼统表述、哪几栏完全没写。这三类分开标注,比笼统写“合同不完善”更有用。

本文示例的核对单栏目(仅为建议格式,非官方表格):

栏目        合同原文/条款位置        尚需询问
服务内容    ______                  ______
价款费用    ______                  ______
退款方式    ______                  ______
违约责任    ______                  ______

需要说明的边界:本文依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等条款,该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列明的是书面合同应约定的事项,不规定条款的具体措辞、金额、折算比例,也不判断某份合同是否有效。本文不涉及任何具体洗浴场所的合同文本、价格或优惠,读者手中的合同写了什么,只能以该合同原文为准;条例条文的最新适用情况,宜以官方发布文本核对。

参考资料

查阅原始说明,了解更多用法与限制。

具体服务、收费和使用要求请以场所实际公示与说明为准。

继续探索浏览消费事项词条